688368.SH| 日期 | 分类 | 标题 | 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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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9 | 💰 分红派息 |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 2025 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拟维持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的比例不变,利润分配总额由 127,939,287 元(含税)调整为 144,801,113 元(含税),转增股本的数量由 51,175,714股调整为57,920,445股(转增股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共... | 📄 |
| 2026-04-29 | 💬 投资者关系 | 晶丰明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核查意见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26 号格式准 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 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各相关方提供,各相关方对所提供 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消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 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 承担由此... | 📄 |
| 2026-04-29 | 🏦 融资公告 | 晶丰明源: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之 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1、 2026 年 4 月 1 F P ANGDA 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之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 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受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或“晶丰明源”)的委托,担... | 📄 |
| 2026-04-29 | 💬 投资者关系 |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 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6,861,826 股 3、发行价格:106.75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上海晶丰明源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递交了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 增股份登记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 年4月24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 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限售期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 📄 |
| 2026-04-29 | 💬 投资者关系 |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公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 及其摘要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 变化所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公 告书内容以及与其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次交易的其他全部信 息披露文件。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公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本... | 📄 |
| 2026-04-29 | 💬 投资者关系 |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摘要)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公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 摘要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 变化所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公 告书摘要内容以及与其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次交易的其他全 部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 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公告书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 | 📄 |
| 2026-04-21 | 💬 投资者关系 |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 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 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本 次 发 行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月21 日 1 | 📄 |
| 2026-04-21 | 💬 投资者关系 | 晶丰明源: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及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1、 2026 年 4 月 F P ANGDA 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 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 | 📄 |
| 日期 | 收盘 | 涨跌 | 成交量 |
|---|---|---|---|
| 20260519 | 194.15 | +0.57% | 40928 |
| 20260518 | 193.05 | +4.92% | 52762 |
| 20260515 | 184.00 | -2.08% | 50599 |
| 20260514 | 187.90 | +13.71% | 70055 |
| 20260513 | 165.24 | -3.37% | 30989 |
| 20260512 | 171.00 | +1.62% | 33732 |
| 20260511 | 168.27 | +3.08% | 34922 |
| 20260508 | 163.25 | -1.64% | 27264 |
| 20260507 | 165.97 | +1.11% | 30485 |
| 20260506 | 164.15 | +6.38% | 48127 |
| 20260430 | 154.30 | +5.50% | 43119 |
| 20260429 | 146.25 | -1.24% | 19641 |
| 20260428 | 148.08 | -4.53% | 36941 |
| 20260427 | 155.10 | +5.94% | 42669 |
| 20260424 | 146.40 | +2.64% | 42528 |
| 20260423 | 142.63 | -6.50% | 38640 |
| 20260422 | 152.54 | -2.44% | 49551 |
| 20260421 | 156.36 | +12.01% | 63702 |
| 20260420 | 139.60 | -9.00% | 47906 |
| 20260417 | 153.41 | +4.95% | 24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