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387.SZ| 日期 | 分类 | 标题 | 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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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25 | 📊 财务报告 | 光大同创:2026年一季度报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433,032,137.62 347,329,633.58 2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577,565.89 17,761,824.56 -108.88% 润(元... | 📄 |
| 2026-04-21 | 📌 其他公告 | 光大同创: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大同创”)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安徽国控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国控壹号”)、安徽科转投担联动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科转投担”)、蚌埠市得时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得时”)、蚌埠市中城国合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蚌埠中城国合”)签署《安徽光速同创 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书》”),各方拟共同出 资设立安徽光速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共同孵化高速 光模块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0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 | 📄 |
| 2026-04-21 | 📊 财务报告 | 光大同创: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747,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光大同创 股票代码 30138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 |
| 2026-04-21 | 📊 财务报告 | 光大同创:2025年年度报告 1 年年度报告 2025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增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罗英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 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严 重不足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及 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6,747,20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2 目 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 |
| 2026-04-21 | 🎯 股权激励 | 光大同创: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9、11层 8/9/11/F,EmperorGroupCentre,No.12D,JianwaiAvenue,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2,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西安深圳海口上海广州 杭州沈阳南京天津 菏泽成都苏州呼和浩特香港武汉郑州长沙厦门重庆合肥宁波济南 昆明 南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6】第0153 号 致: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或“公司”)委托,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
| 日期 | 收盘 | 涨跌 | 成交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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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9 | 102.50 | +11.29% | 69629 |
| 20260518 | 92.10 | -2.83% | 52962 |
| 20260515 | 94.78 | +5.14% | 61817 |
| 20260514 | 90.15 | +4.69% | 61434 |
| 20260513 | 86.11 | -1.54% | 66370 |
| 20260512 | 87.46 | +3.90% | 78223 |
| 20260511 | 84.18 | +0.60% | 72656 |
| 20260508 | 83.68 | +13.96% | 96070 |
| 20260507 | 73.43 | +8.13% | 45887 |
| 20260506 | 67.91 | -0.63% | 35005 |
| 20260430 | 68.34 | +2.38% | 40939 |
| 20260429 | 66.75 | +5.72% | 59112 |
| 20260428 | 63.14 | +3.59% | 36474 |
| 20260427 | 60.95 | +0.07% | 30586 |
| 20260424 | 60.91 | -2.51% | 23878 |
| 20260423 | 62.48 | -4.65% | 28993 |
| 20260422 | 65.53 | +5.35% | 39540 |
| 20260421 | 62.20 | -7.09% | 51311 |
| 20260420 | 66.95 | +3.98% | 59407 |
| 20260417 | 64.39 | +4.21% | 38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