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31.SZ| 日期 | 分类 | 标题 | 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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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30 | 📌 其他公告 | 英唐智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修订稿)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及上海奥简微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 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 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本次交易中,浙商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1、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2W Legal Pty Ltd(由其香港律师事务所张昭婷严兴凤律师事务所起草... | 📄 |
| 2026-04-30 | 🔄 资产重组 | 英唐智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修订稿)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 核查意见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及上海奥简微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进行 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 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 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 项目 营业收入 孰高 孰高 光隆集成100%的股权 70,000 70,000 7,942.43 奥简微电子100%股权 10,800 10,800 2,799.79 标的资产合计 80,800 80,800 10,742.22 上市公司 363,178.87 173,91... | 📄 |
| 2026-04-30 | 🔄 资产重组 | 英唐智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 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 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及上海奥简微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浙商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年 7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 1号》(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规定,就《指引》中涉及的相关事 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深圳市英唐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 的情形 (一)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 | 📄 |
| 2026-04-30 | 🔄 资产重组 | 英唐智控:中审众环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 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众环专字(2026)010103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或“我们”)接受深圳 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公司”或“公司”)委托,按照中国证监 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要求,就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 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 同。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一)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我们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公告等内容,以及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上市公司“监管措施”、 “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等栏目和在中国 证监会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自上市公司上市 以来,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主要承诺及履行情... | 📄 |
| 2026-04-30 | 🏛️ 董事会 | 英唐智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修订稿)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及上海奥 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慎核查,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 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 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 项目 营业收入 孰高 孰高 光隆集成100%的股权 70,000 70,000 7,942.43 奥简微电子100%股权 10,800 10,800 2,799.79 标的资产合计 80,800 80,800 10,742.22 上市公司 363,178.87 173,911.73 558,582.91 指标占比 22.25% 46.46% 1.92%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 | 📄 |
| 2026-04-30 | 🏦 融资公告 | 英唐智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四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上市公司”或“公 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 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 查,本着诚实... | 📄 |
| 2026-04-30 | 🏦 融资公告 | 英唐智控: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前业绩异常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前业绩异常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6]AN016-5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8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前业绩异常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6]AN016-5 号 致: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英唐智控签署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英唐智控的委托, 担任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由于英唐智控2025年度净利润下降50%以上,根据《上市类1号指引》的 要求,本所律师对相关方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英唐智控及其实际控制人、现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守法合规情况进行查验,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的有关用语和简称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 ... | 📄 |
| 2026-04-30 | 🏦 融资公告 | 英唐智控: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6]AN016-6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8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6]AN016-6 号 致: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英唐智控签署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英唐智控的委托, 担任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类1号指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验,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的有关用语和简称与... | 📄 |
| 日期 | 收盘 | 涨跌 | 成交量 |
|---|---|---|---|
| 20260519 | 22.94 | +5.47% | 1595661 |
| 20260518 | 21.75 | +1.02% | 1420635 |
| 20260515 | 21.53 | +1.32% | 1705763 |
| 20260514 | 21.25 | +4.58% | 1850690 |
| 20260513 | 20.32 | +6.89% | 1804078 |
| 20260512 | 19.01 | +4.34% | 1943561 |
| 20260511 | 18.22 | +1.11% | 1626169 |
| 20260508 | 18.02 | +2.10% | 1591650 |
| 20260507 | 17.65 | +7.75% | 1791006 |
| 20260506 | 16.38 | +0.80% | 1243897 |
| 20260430 | 16.25 | -2.11% | 784201 |
| 20260429 | 16.60 | +0.97% | 867754 |
| 20260428 | 16.44 | -4.47% | 968075 |
| 20260427 | 17.21 | +5.71% | 1464711 |
| 20260424 | 16.28 | -6.17% | 1359799 |
| 20260423 | 17.35 | -3.72% | 1765372 |
| 20260422 | 18.02 | +1.69% | 1603758 |
| 20260421 | 17.72 | +9.52% | 2084991 |
| 20260420 | 16.18 | +2.99% | 1641129 |
| 20260417 | 15.71 | +3.49% | 1295915 |